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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巩固四川银行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推进行业廉洁从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促进四川银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四川省银行业协会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公约。
第二条 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化金融领域反腐工作等决策部署和监管部门廉洁从业等各项规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第三条 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各级机构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落实日常监督,严防金融腐败案件的发生。
第四条 加强作风建设,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从业习惯。
第五条 严格信访举报核查和案件线索处置保密纪律要求,严格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送违规违纪查处信息。
第六条 强化员工廉洁教育,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提高员工拒腐防变的能力和定力。
第七条 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廉洁共建,加大廉洁文化宣传,广泛开展以廉政建设为主题的展览、实地参观、知识竞赛、公益宣传、专家讲座、业务培训以及主题征文、书法、绘画等活动,提高员工廉洁意识。
第八条 各会员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按照本公约的约定加强自我约束。
第九条 本公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各会员单位共同遵照执行。